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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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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在这呆了几天,觉得这儿真真是个人间天堂,光是这小桥流水的景致就看不过来,更不必说这儿的物产了。

兀甘远在北地,不少布匹粮食的还是要中原运进,他这次来扬州也是存了相看的心思。

他想着能不能走海路把物资运到兀甘,这样也不必年年仰仗边境的榷市贸易,但此事操作艰难,还是要徐徐图之。

虽然是个外族异姓王,但既然来了,还是少不得要会见此地官员,朝戈也接受良好。

南方尚文,座上客人大多都是文人,朝戈原想着还是会被瞧不起,没想到这儿民风开化,别说蛮夷之别了,连士农工商的分界也不大明显。

估计是开海通商的缘故,这儿有钱的富商跟朝廷的来往也挺多的,朝戈心想,这倒是方便走动许多。

这样在酒楼喝了几壶,席间开始飞花采诗了,朝戈文采一般,不凑那些风雅的热闹,也就告辞。让属下先回,独自沿城里水道边走着,散散酒气。

这样晃荡晃荡到了城门,今日不知有什么事情,倒是热闹,乌嚷嚷围了许多人。

朝戈身量高大,站在外面凑个热闹。

原来是流犯上路,朝戈听了一耳朵。

“那个不是晏家的小子?!”

“哟哟哟,莫说,莫说”,老太太连忙低下头拽着自家媳妇走了。

朝戈又往里头凑了凑,听清楚几个士人讲话。

“真是人不可貌相。”

“啧,杨兄,要我看也不尽然,这水兵多久没练了,大家伙都看在眼里,难道还真能因为一个半大小子通敌就败了?”

那位杨兄默了片刻,“这也是,唉……”

朝戈翻了个白眼。得,又是一桩不清不楚的案子,瞬间失了兴致。他早年来梁朝,就觉得这儿的官场太利害,不过梁朝的内务,轮不到他一个外族人置喙。

朝戈往人群中间看去,瞧见了那位“通敌之人”。

在一众官兵中,显得尤为瘦小。苍白的脸上糊了血迹和草灰,头发跟蓬草似的乱成一团,也不知道在监狱里呆了多久,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地下,嘴唇紧抿着,倒是没哭。

朝戈有些想笑,这小子倒看不出来本事这么大,能串通外敌了?

押送的官兵催促着把人赶走,朝戈被推搡了一下,伸手扶住来人,谁知那人抬头却被吓的一喝。

朝戈有些纳闷,自己长得有那么凶吗?

他是长在马背上的男人,身量自是不必说,宽肩阔膀,长得其实也俊逸,只不过看着不像好相与。

晏观听到不远处的动静,总算抬头瞧了一眼,正好和朝戈对上。

不过短短一瞬,他便垂下眼眸,如今什么事儿都提不起他的兴趣,那点心气早在监狱里被磨光了。

不知为何那一眼扫过来却平白让朝戈心里一滞。常言人不可貌相,但佛家又说相由心生,朝戈平生见了不少人,多的是一眼鼠相的蝇营狗苟之徒,或粉面油头的俗人。可那个男孩即便满面污垢,仍觉得骨相清秀,看不出一分恶相。

听说这行人去往北地兀甘之地,他这般单薄如蒲草的身子能撑到那吗?朝戈微微出神想到。

不过也就是转瞬的事,面前跌倒的人自知失态,连连向朝戈道谢。

朝戈回过神,微微点了点头,再向前看去,那少年已经被推搡着出了城门。

沉重的脚链在地上划拉出刺耳的声响,朝戈略略一扫便知这些人肩上的行枷没有七斤也有八斤。

朝戈没久留。梁洲是他治下,兀甘子民受惠于草原生灵的馈赠,信奉孟和长生天的庇护,对于善恶的奖惩自有一套习俗,与梁朝的严刑峻法并不完全相似。

梁洲也引入梁朝律法,但有时,它虽然给了底层百姓追逐公平机会,但权力腐蚀下却包庇更多的不堪。朝戈微微出神地想到,修律一事,功在千秋,是要经历很长一段时光的打磨。

扬州多柳树,朝戈踩着湿润的落叶往回走,不由的又开始忧虑国事。

他晃晃脑袋,自嘲一笑,嘟囔,“得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想七想八。”

他也不奢求在位的短短几年能做的怎样好,都说“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如今族内头等温饱大事还没解决呢,倒是苦恼起律法这类后事了。

回了驿馆,给兀甘那边去了信,嘱咐朝中的几位大臣好好看顾,又给朝宝和朝伦写了家书,说两句闲话。

妹妹自幼懂事,不需要说太多,这个朝伦真是令人头疼,十五岁的人了,天天不着调,要不是过五年他得继承大统朝戈才懒得管他。

想起这事,朝戈到底还是没忍住又在信上添了几句。

说来也是尴尬,兀甘王位继承是按着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顺序,上一任的兀甘王是朝戈的叔叔,朝伦的亲父,按理本朝该是朝伦当政,但他年岁太小人心不服,朝事也不会料理。

于是还在边关封地的朝戈就被叫了回来,立了不娶妻不生子的誓,堵了一干人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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