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伯仁(4 / 6)
何其安其实是很喜欢狗的,只是家里有妹妹怕狗挠着他,所以爸妈最终没给他们养。他家门口以前有两只小土狗,一只黑乎乎的一只黄黄的,他随便从家里带点吃剩的骨头肉之类放在他们的地盘里,他们就蹦跶着腿绕着他撒欢。
不过那两只终归是土狗,毛色远没有眼前这只来的亮。看到这只金毛头顶那搓随风招摇的毛,一眼就能想到他狗粮价格后面跟着的零、专业的美发师以及可能比贫民窟里雨棚还大的狗窝。
狗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看主人是谁。
宋祺搂着顺滑的狗头坐到何其安床边,小金毛也很乖的坐下来靠在主人身边,脑袋一晃一晃,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躺在床上的人,好像在问这是谁。
“你逃跑那天我正好把他带回来,本来想着好跟你做个伴,谁知道都从奶团子长成青年狗了才见到面。”宋祺的语气很平和,却字字中靶心落到何其安耳朵里,让他莫名产生一丝愧疚。
他抬起手摸了摸金毛的耳朵,大金毛竟不排斥,低头让他摸个够,眯起眼也把脑袋搁在床边,靠在宋祺没有褶皱的真丝睡裤上。
“他叫……小安吗?”
“本来想让你取名字的,只可惜,对,就叫小安。”大金毛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仰头望着宋祺。“乖,没叫你。”
叫小安也挺好的,何其安想。同名不同命,至少他过得比自己好。
大狗的萌态时期比人的青春期还要短暂,何其安错过了金毛小时候一提溜脖子就能起来挥舞着四个小爪子的时期,一转眼就要接受一只站起来有他半人高的宠物,不免有些难以适应,同时又有些抓心挠肺地想看他以前嗷嗷待哺的样子。
好在小安给他提供了一些安全感。
作为这栋房子里唯二不穿衣服的生物之一,小安感到非常疑惑,所以经常趁那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主人不在的时候飞奔向他的小主人,企图用自己长长的毛给何其安做一床厚实的被子,整个狗都牢牢地扒在他身上,直到宋时用严厉的语气在后头喊他,他才一步三回头地跟着佣人离开。
也因此,何其安觉得空唠唠的心里好受了许多,好像能从指缝的毛茸茸间汲取许多安慰。他常常把下巴搁在小安的背上放空脑袋,撸一撸这床棉花被。
这是一个奴隶的最大自由了吧,竟然还有自己的宠物。
被抓回来后,好像什么都没变——7x24小时的赤裸,无休止的性爱,随时启动的玩具和监控,但又确确实实的变了,比如事后地板的清洁、床单的洗涤都有专人来处理,他只需要跪在书房里,后穴插着带刺的花当个安静的花瓶,或者举一个钟头的手臂当个茶盏,更简单点,只需要张着嘴当欲望的容器。
一开始侍教处想带何其安去接受专业的“奴”的训导,说这话时他正跪在宋时脚边,背上放了一杯从八十多度的咖啡,红印一片。
“哐啷”一声咖啡从背上翻了下来,何其安一个瑟缩,任凭还有些温度的液体顺着背脊划落,一时间手足无措。宋时打发了人出去,显然更享受亲自雕琢美人的快感。
烧一炉好瓷得进高温的窑,人雕琢多了会发烧。
打了针的身子还没彻底恢复,又被宋时有意整治,晃神吊着的那根筋终究是撑不住了,医生用了所有特效药才把一天一夜的高烧降了下来,只是人还说着含糊话,不太清醒。
宋祺亲自熬了药粥一碗一碗地喂进失了血色的嘴唇,不免对宋时有些怨怼,连他从办公室回来都阴阳怪气地劝人早点回去看他的报告。
宋时看着半躺在他胞弟臂弯里的人,抿了抿嘴,转身走了,留下一句“你倒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何其安只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眼前黑乎乎的一片,五颜六色的闪过,像是小时候童话故事里拉圣诞老人的雪橇鹿,鹿角和雪橇上挂满了霓虹灯,在雪夜里散发着温和的光,笼起一片彩虹色的天空。可惜鹿的四蹄跑得太快,一溜烟儿什么也没抓住。
又是整整修养了一周,他才算能耳清目明的直起身来。这一周里谁也没碰他,每天的早餐也聚不到一起,任由安安自己睡到饱,主宅的厨房受了吩咐,变着花样送些清淡又营养的餐放在何其安的房门口,他一个人吃饭倒是自在了许多。
各种维生素药剂放在床头的瓶瓶罐罐里、各类奇珍异草被混在的汤饭里,很快何其安的各项指标都健康到不能再健康,人也比刚回来时圆润了不少,宋祺搂在怀里都不硌手了。莹白色的皮肤上除了那枚深红色的烙印还颜色瞩目,其他伤口都在时间的晕染下慢慢褪成了淡粉色。
只是神情总是恹恹的,提不起劲儿的望着窗外,能发一下午呆。
宋时以前很喜欢安安的眼神,总是平和的、清亮的,既没有志在必得的野心和欲望,也没有唉声叹气般的厌世和抱怨,像落山前被阳光抚过的小草,暖暖的、不刺眼。高潮时也许是他波澜起伏最大的时候,眼眶里总含着一包水,愉悦交杂着痛苦,让他忍不住再下手重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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