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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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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承包了鱼塘和土地,但管理鱼塘实在太累,也伤神,尤其是夏天,鱼塘的养殖密度不小,夏天气闷,一有什么病害,鱼都是一塘一塘地死,池水散发着一股腐败的味道。这时候,父母就会整夜睡不着,后来退掉鱼塘,只种地,毕竟农作物比水产好伺候。

但对我来说,两者区别不大,因为我还是每天要骑几十分钟的自行车去上学,在家附近方圆几里内找不到一个同龄人。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孤独为何物,平时靠看书、看电视打发时间。如果是周末,无聊的时间就会多点,尤其做完了作业之后,傍晚的少儿节目都还没开始,我就只能采一枝狗尾巴花或者抓只蝴蝶、蜻蜓一直往外走,走到河边再慢慢走回来,几十分钟的时间就被消磨掉了。

再后来,父母为了我的学业,考虑到镇上的中学比较好,才带着我回到镇上。

大概因为成长环境不同,我属于那种沉默寡言的人,而且成绩一般,总体来说,我就是个普通的家伙,少年时也有过不着边际的幻想——想当小说家,还煞有其事地写过十几万字,涂满了一整本。

这个本子,我没有给任何人看过,后来高考结束,我母亲把那个本子和我做过的试卷捆起来当废纸卖给了回收站。

再然后,我度过了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我读的大学离家很远,我过得很自由,很多个夜晚,我都和室友们玩“一条龙”,即周五上完最后一节课后,先去吃个火锅,再去打台球,之后在路边摊撸串,最后钻进街边茶馆要个包间,通宵打麻将。

快活是快活,但也很孤独,大家天南地北聚在一起,一个寝室六个人,来自六个地方,毕业之后分道扬镳。

我是那种很奇怪的人,经常在该享受欢聚的时候想到别离,很少能纯粹地开怀。事实也是如此,我们毕业后确实渐渐断了联系。

我的工作地点在市区,家在农村。为了上下班方便,我在公司附近租了房,房租很贵,实习那会儿,我拿到的钱只够交房租和吃穿用度。

我没有朋友,和其他租客一样早出晚归,低着头走路,平时遇到了也不打招呼。

最孤独的时候是冬天加班,大冬天加班到深夜,从公司出来,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我裹紧衣服一个人走在空旷的路上,寒风凛冽,直往体内钻。

回到出租房,累得连澡都不想洗,脱了衣服就钻进被子里。我住的房间有扇窗户,老房子的窗框已经有些变形了,窗户能够关上,但总有条缝,冷风老是灌进来,我糊上了报纸,但没有多大用处,风还是能钻进屋子里,室内比室外高不了几度。

我要是想睡个好觉,只能蒙住被子。

这些事我从未对父母说过,就算说了,他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多塞给我一些钱,让我换个地方。我已经成年了,不想再靠父母的资助,而且是我自己选择了这份工作,我不想把我脆弱的一面撕开来给人看,尤其是我父母。

——我怕输,也怕难堪。

随着工作越来越忙,我觉得自己要被淹没了,过去的自己渐渐沉入海底,有一天,出现了一根芦秆,它让我能隔开海水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让我能暂得安歇。

之前我也提到过我在公交车上见到了庄晓蝶,她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但就是让我心动,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似曾相识,这可能就是缘分。

也许我早该去搭讪,但我害怕自己表现得像一个跟踪狂,因此迟迟没有动作。这让我有更多时间去仔细观察她,看她读的是什么书、看的是什么剧……有次,有个人没带零钱也搞不懂手机支付,她看不下去替人扫了码。我越发肯定,我和庄晓蝶会兴趣相投,只是还缺少一个契机。

有时候,我会希望她能丢下点东西,像钥匙扣之类的小东西,这样我就有了借口靠近她,只可惜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再后来我和她在联谊会上见面,我百分之百确定我和她有缘,但丧尸暴发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她还能再度相见,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我也愿意去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想到这里,我已经开始后悔了。

对不起,人就是这么容易后悔的动物,我也不例外。

我已经不怪她了,或者说,我一开始就不该怪她。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当时是我想去救她,所以我们才能再遇。后来,我们被郑宏颖带到了四灵教,庄晓蝶确实向我求助,我也确实接受她的请求。但我会留在四灵教也有自己的考量,人不该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去责怪别人。

其实,我的痛苦来源于自身力量的不足,无法承受微小偏差所带来的失误和招致的失败。我吃够了苦果。

但我不该介意再吃一次,庄晓蝶最后一次来找我,我是抱着怎样的想法?我已经察觉到她想正式和我解释。我在害怕她说出口。

因为她开口后,我就需要做出回应。可那个时候的我能回应什么?

我没有未来。

没有未来就不去招惹,就让我作为她的一个普通朋友死去,让她少流几滴眼泪,这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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